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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投资建设曲靖市马龙区 竹园光伏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0 20:41:29 作者: 米乐体育平台登入 来源:m6米乐安装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曲靖市马龙区 竹园光伏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9月27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曲靖市马龙区竹园光伏项目的议案》。为认真贯彻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紧紧把握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战略发展机遇,推动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目标实现,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做大做强,同意全资子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曲靖市马龙区竹园光伏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50MW,项目总投资23,766.87万元(含流动资金176.39万元)。

  本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项目的实施尚需获得政府部门的相关审批。

  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龙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经营范围:风能发电的开发、建设、运营;风力发电技术咨询、培训及服务和研究开发;提供工程配套服务(项目筹建);风电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上述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审计,2023年度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马龙区竹园光伏场址位于马龙区旧县街道旧县社区大山村、月望乡下营村委会积粮冲村附近的山坡地带。竹园光伏电站场址中心距离县城直线m之间。场址区域内植被覆盖率一般,主要为低矮灌木和荒草。场址地形开阔,适宜光伏建设。

  竹园光伏电站总体设计交流侧容量为5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58.7972MWp。本工程采用55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逆变器拟采用320kW组串式逆变器,每个方阵中逆变器输出的交流电接至箱变低压侧母线kV。

  全站装机容量通过双回35kV集电线路输送至曲靖市通泉风电场220kV升压站,后经1回220kV架空线kV场内集电线路拟采用电缆直埋+架空线路混合方式,各方阵经箱变升压后,每台箱变高压侧采用首尾串接的方式并入一回集电线路(根据方阵布置情况局部采用分支箱)。

  项目场址所在区域年太阳水平总辐射量为5,571.7MJ/m2,25年年平均发电量为7,545.21万千瓦时,年平均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283.3小时。根据《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GB/T37526-2019)判定其太阳能资源属于很丰富区,等级为B级,资源具备开发条件。

  竹园光伏项目现已取得项目投资备案证,完成社稳备案、矿压备案,地灾评估报告、安评报告已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取得环评、水保批复,林地报件已上报至区林草局进行审核检查,目前正在开展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编制及专项报批工作。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总投资23,766.87万元(含流动资金176.39万元),按上网电价0.322元/kWh,长期贷款年利率3.5%进行财务评价得出,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是8.28%,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3.88年,符合国家政策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求,项目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在碳达峰和碳中和的背景下,“十四五”期间云南省将重点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云南省将迎来新能源快速地发展契机。公司将坚持以服务云南省“绿色能源牌”战略为主线,抢抓绿色能源电力生产大发展的历史性机遇窗口,迅速做实、做大、做强自身主业,构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项目的建设符合云南省和公司的战略发展。

  竹园光伏项目的投运将增加公司光伏装机规模50MW,同时还能培养一批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运维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锻炼一批业务骨干,有利于逐步提升公司新能源板块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新能源板块核心竞争力。

  太阳能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太阳能进行发电,既没有燃料的消耗,又没有废水、废气和废渣的排放,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不会破坏原有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竹园光伏项目工程规划额定装机容量为50MW,预计建成后年平均发电量7545.21万kW·h,建设投运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2.3万吨,减少因燃煤造成的其他废气排放。本光伏电站建设环境效益明显,有利于助力云南省双碳目标的实现。

  曲靖市为云南省负荷中心之一,且电源相对匮乏。曲靖市作为云南省重要的工业城市,围绕“三型两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按照全省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部署,正在快速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十四五”期间,随着曲靖市绿色铝、绿色硅负荷的大量投产,供电能力不够的问题日渐凸显。在考虑了现有及在建的电源后,曲靖市各片区电网均有大量的电力缺额,其中北部片区2025年最大电力缺额为112万千瓦、中部片区2025年最大电力缺额为516万千瓦、南部片区最大电力缺额约为61万千瓦。竹园光伏项目的投产可以弥补曲靖市的部分电力缺口,缓解曲靖地区的电力供需结构性矛盾,确保能源供给安全。与此同时,项目的建设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改善当地居民生活水平,维护民族团结及捍卫脱贫攻坚的果实,实现乡村振兴具有积极的意义。

  曲靖市消纳风险虽然较小,但新能源本身受自然条件影响,出力具有随机性,波动较大,不宜远距离输送。本项目计划通过2回35kV集电线路输送至已建成的曲靖市通泉风电场220kV升压站,但目前尚未开展接入系统批复,存在调整接入点或短期内等待接入点的风险。

  应对措施:结合周边电网接入条件及曲靖市通泉风电场预留容量情况,经与电网公司初步沟通,竹园光伏项目计划通过2回35kV集电线路输送至已马龙公司所属的通泉风电场220kV升压站,后经1回220kV架空线路接入电网。最终接入系统方案将根据可研阶段的接入系统规划报告和接入系统模块设计确定,以符合曲靖市电网的整体规划。为尽可能避免调整接入点的风险,下一步将尽快完成接入系统报告提交电网评审,确定接入系统方案;同时,积极协调电网公司与曲靖市有关部门,争取本项目按计划接入马龙公司所属通泉风电场220kV升压站。

  光伏电站需要租赁农民或村集体的土地,能否与农民或村集体达成租地协议直接决定项目能否开展,再加之农民或村集体对租金水平期望不一致,存在租地协议难以达成一致或租金水平超过计划的风险,从而对本项目的经济性产生较大影响。项目永久用地受限于土地指标,招拍挂流程等办理,项目用地手续办理完成时间与项目工期可能不匹配。

  应对措施:按照工期要求,尽快开展土地租赁及报审的相关工作。在前期工作阶段,积极与区政府、乡镇、村乃至农户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合法合规的做好光伏组件土地的租赁。

  永久性用地方面,及时与地方用地主管部门保持沟通,协调用地指标的办理,及时做好征用地及补偿事项。严格按照各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开展项目建设,合法合规开展土地和林地的征租用,确保项目如期投产。

  本项目由于规模较大,工期紧张,导致管理难度较大。建设过程中假如慢慢的出现大范围的设计变更、设计缺陷、设计与施工的衔接不够紧密等情况,可能会引起项目建设运转不畅,增加投资所需成本。若发生设计缺陷且施工管理不善,最直接的风险就是工期延误、工程质量难以保证。

  应对措施:按照资源利用最优化、成本控制合理化、投资收益最大化的原则,围绕“两高一低”,高质量、高速度、低成本的建设方案拟定招标计划,针对风险点制定专门的条款。对于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不可量化的风险,首先要加强施工期的组织管理,保障人员、物资和资金的及时到位, 按相关规定组织做好项目的招标工作,确保设备的质量;其次是保证技术方案的合规性和科学性,按国家相关规范开展设计和技术优化工作;第三,做好技术交底和施工组织设计的优化,强化业主管理职能和监理的监督职能,严格按规范做好隐蔽工程、重点工程的阶段验收,确保重点工作和关键工程满足质量要求。

  在平价上网的背景下,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由于投资所需成本未达预期、光资源评估不准确、设备选型不合理,建设过程中出现质量上的问题,工期延误、项目运营期设备维护不力、光伏组件衰减严重、光伏阵列产生遮挡等情况,导致收益下降的风险。另外,光伏项目的融资成本主要是贷款利息,利息的高低在贷款额度和还款方式确定的情况下,主要根据利率的高低。长期贷款利率对本项目资本金收益率影响较大。

  应对措施:投资所需成本方面:严格按要求开展可研报告的编制及审核,做好施工图编制阶段的技术优化,减少不必要的设计变更,强化设计阶段的总投资控制。招标过程中做好光伏组件、逆变器等重要设备的招标策划,从招标、合同、设计、施工等全过程严控投资所需成本,最大限度降低项目总投资成本。

  设备选型方面:优化光伏阵列的排列,设计过程中最大限度地考虑地形、树木等遮挡;项目招标阶段针充分了解组件等重要设备的市场行情报价和技术水平,着重关注转化率、设备稳定性及系统效率,平衡好技术先进性与价格的关系,优化招标方案,确保组件等重要设备招标过程的竞争性。

  贷款利率方面:融资过程中将首先考虑金融机构的审批效率、放款速度和贷款利率。充分的发挥公司优势,提前谋划资金筹措方案,做好未来整体资金规划,尽可能争取低成本的外部借款,为项目建设及时提供资金保障。

  运营期经营成本:未来计划通过集控中心建立适用于公司新能源板块发展的生产运营管理体系,搭建实施远程集中监控的综合应用平台,实现对所辖新能源电站群运行监控、备品备件、故障处理、物资调配的集中统一管理,在实现智能化集中式运维管理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现场人员,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目前可研报告中上网价格按0.3220元/千瓦时进行测算。光伏开发政策风险主要是电价无法达到预期导致收益率下降风险。

  应对措施:尽可能争取较好的电价政策,下一步将加快办理外部开工专篇审批流程,快速推进内部立项决策及招投标工作,提请对接电网并办理接入系统批复,全力以赴争取竹园光伏项目在2023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并网。

  应对措施:马龙公司对门梁子、通泉风电项目已投产运营,可为新项目提供资金支撑;公司及马龙公司将合理的安排资本金及外部融资借款,做好资金筹措,保障项目资金链安全。

  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风险等引发项目经营成本的大幅度上升或项目收入没有到达预期等,最后导致项目效益难以实现的风险;其他风险最重要的包含社会公众反对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建设运营。

  应对措施:办理合适的项目保险,对适合转移的风险做必要的转移;加强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周边村委会的沟通,适当宣传项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看待项目建设运营,取得相关方的认可。

  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项目投资的进展或变动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 - 128)。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2023年9月19日,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0月10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下午3:00。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6)、《关于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7)。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另外的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1)合乎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合乎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来进行登记(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邮编:650200;传真号码,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详见附件1。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审议事项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股东大会届次: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年9月27日,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0月17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下午3:00。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农业银行弥勒市支行申请21,440.44万元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3)。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邮编:650200;传真号码,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够最终靠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参加互联网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详见附件1。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审议事项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做投票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3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11月26日,公司与参股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为缓解天勐公司的资金压力,支持其经营业务的拓展,促进其更好发展,在天勐公司按期归还公司前期委托贷款、天勐公司控股股东勐腊县磨歇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天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53万元的前提下,公司向天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47万元。委托贷款的期限自2013年11月26日起,至2015年11月24日止;贷款不计利息;手续费由天勐公司承担。委托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天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54)、《关于向参股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5)详见2013年11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该项委托贷款已逾期,2015年11月2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8)。

  受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天勐公司在老挝投资的制盐生产装置基本处于停产状态,困难,公司预计短期内难以收回该委托贷款,2015年11月该项委托贷款到期后公司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并采取措施积极追偿,同时自2015年起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账龄自2013年11月委托贷款发放日起算,截至2018年9月上述委托贷款款项已全部计提了坏账准备。

  公司持续开展上述委托贷款催收工作,天勐公司确认上述委托贷款债权事项属实,但由于天勐公司在老挝投资的制盐生产装置因市场竞争激烈等原因长期处于停产状态,资金状况日趋恶劣,截至目前天勐公司仍无力偿还该项委托贷款及另外的股东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其提供的借款。鉴于天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现实的经营困境,公司积极与天勐公司其他股东等相关方就天勐公司开展债转股、资产重整、股权转让或清算等方案开展沟通,均未能达成一致。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采取一切措施积极追偿。有关该事项进展,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禄丰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9月27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禄丰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为有利于瘦身健体,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同意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通过云南产权交易所以487.54万元(最终以经有权机关备案的评估价值为准)为挂牌价格,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禄丰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禄丰华煜公司”)40%的股权,最终的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均将通过公开挂牌确定。

  本次交易是在云南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股权,交易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尚不明确,暂时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挂牌转让的最终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按照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决定是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拟转让标的为控股子公司天然气公司所持禄丰华煜公司40%股权。本次拟挂牌转让的股权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经营范围:天然气项目的开发、建设;城市管道燃气及车用燃气建设和运营;支线管道项目建设及运营;燃气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燃气管道安装、维修;燃气管件设备、仪表、燃气器具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持股40%,云南华煜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0%,云南玖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禄丰华煜公司另两名股东云南华煜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0%)、云南玖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业务开展情况:禄丰华煜公司拟实施的禄丰工业园区勤丰片区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因项目报审报批缓慢、气源管道前期手续复杂等原因,尚未进入正常运营的阶段。禄丰华煜公司自2021年起通过槽车运输至临时门站(设在客户厂区内,主门站系云南华煜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云南玖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利用供气撬向客户供气。

  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禄丰华煜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28263号)。禄丰华煜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天然气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禄丰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所涉及的禄丰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3)第081491号)。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禄丰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224.38万元,评估值为1,281.39万元,增值率4.66%;负债账面价值为 62.54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161.84万元,评估值为1,218.85万元,增值率4.91%。

  根据评估报告,本次转让禄丰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以487.54万元(最终以经有权机关备案的评估价值为准)为挂牌价格,最终转让价格以实际挂牌成交价为准。

  根据禄丰华煜公司《章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禄丰华煜公司其他股东中云南玖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云南华煜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保留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云南华煜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按云南产权交易所的规定出具了《优先购买权承诺函》,其拟通过场内行权的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禄丰华煜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的情况;禄丰华煜公司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禄丰华煜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确定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后签署交易协议,最终转让价格、交易对方、交付方式等协议主要内容目前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挂牌转让的最终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按照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决定是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天然气公司所持禄丰华煜公司40%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和土地租赁 等情况。

  禄丰华煜公司拟实施的禄丰工业园区勤丰片区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因项目报审报批缓慢、气源管道前期手续复杂等原因,迄今尚未进入正常运营的阶段,同时项目使用LNG/CNG气源供应,价格波动较大,市场风险较高,天然气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禄丰华煜公司40%股权,有利于瘦身健体,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转让完成后,天然气公司不再持有禄丰华煜公司股权,禄丰华煜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经审核,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禄丰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聘请的审计及评估机构符合《证券法》的规定,以经有权机关备案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并采取公开挂牌方式,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禄丰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禄丰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有利于瘦身健体,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公司聘请的审计及评估机构符合《证券法》的规定,拟挂牌价格以经有权机关备案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禄丰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事项。

  本次转让事项通过公开挂牌方式来进行,其交易对象、交易价格、交易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不能完成交易的风险。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28263号);

  3、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3)第081491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9月27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参股公司云南聚通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为有利于公司聚焦主责主业,扎实推进瘦身健体,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及风险,同意对参股公司云南聚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通公司”)进行清算注销。

  本次清算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清算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聚氯乙烯、聚氯乙烯管材设计、制造、安装、销售;合成树脂、化工产品、金属管道的销售;矿山设备的安装、销售;仪器仪表的销售;建筑工程施工;房地产咨询服务;阀门销售;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管理。

  股权结构:兰州西部管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0%,公司持股30%。兰州西部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受生产厂地不能解决和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聚通公司自成立至今未能开展经营,当前生产设备已陈旧、技术老化、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不具备盘活条件,经聚通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聚通公司解散清算事宜。本次清算注销聚通公司,有利于公司聚焦主责主业,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及风险,符合瘦身健体、提质增效管理要求。

  本次清算注销有利于公司聚焦主责主业,扎实推进瘦身健体,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及风险。本次清算注销不涉及人员安置和债务重组等情况,公司亦不存在为其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等情形,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农业银行弥勒市支行申请21,440.44万元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的担保额度超过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023年9月27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农业银行弥勒市支行申请21,440.44万元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为缓解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河公司”)金钱上的压力,压降融资成本,同意红河公司以泸西-弥勒-开远支线管输费收费权质押,向农业银行弥勒市支行申请21,440.44万元贷款用于置换存量贷款,并同意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红河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然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天然气公司另外的股东云能创益股权投资基金未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的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690号金鼎科技园内二号平台B1栋4楼410

  经营范围:天然气项目的开发;天然气项目的建设;天然气的销售;燃料油M100、燃料油280、燃料油380(成品油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52.51%的股权,云能创益股权投资基金持有47.49%的股权。

  经营范围:天然气的销售、运营;天然气项目咨询和工程建设;设备、物资的采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上述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事项相关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签署为准。

  红河公司本次以泸西-弥勒-开远支线管输费收费权质押,向农业银行弥勒市支行申请21,440.44万元贷款用于置换存量贷款,有利于缓解红河公司资金压力,压降融资成本,天然气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公司天然气业务发展需要。

  天然气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红河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红河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然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缓解红河公司资金压力,压降融资成本,红河公司本次以泸西-弥勒-开远支线管输费收费权质押,向农业银行弥勒市支行申请21,440.44万元贷款用于置换存量贷款,天然气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天然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天然气公司为红河公司本次向农业银行弥勒市支行申请21,440.44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432,353.44万元(含本次担保,含双重担保),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6.0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7,207.62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9.43%。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3年9月27日以通讯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出席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曲靖市马龙区竹园光伏项目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曲靖市马龙区竹园光伏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禄丰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禄丰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聘请的审计及评估机构符合《证券法》的规定,以经有权机关备案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并采取公开挂牌方式,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禄丰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事项。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清算注销参股公司云南聚通实业有限公司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清算注销参股公司云南聚通实业有限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聚焦主责主业,扎实推进瘦身健体,降低管理成本及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农业银行弥勒市支行申请21,440.44万元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向农业银行弥勒市支行申请21,440.44万元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天然气业务的发展需要,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3年9月27日以通讯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曲靖市马龙区竹园光伏项目的议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紧紧把握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战略发展机遇,推动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目标实现,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做大做强,同意全资子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曲靖市马龙区竹园光伏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50MW,项目总投资23,766.87万元(含流动资金176.39万元)。

  《关于全资子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曲靖市马龙区竹园光伏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0)详见2023年9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禄丰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

  为有利于瘦身健体,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同意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通过云南产权交易所以487.54万元(最终以经有权机关备案的评价估计价格为准)为挂牌价格,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禄丰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0%的股权,最终的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均将通过公开挂牌确定。

  《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禄丰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1)详见2023年9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9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参股公司云南聚通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有利于公司聚焦主责主业,扎实推进瘦身健体,进一步提升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及风险,同意对参股公司云南聚通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

  《关于清算注销参股公司云南聚通实业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2)详见2023年9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农业银行弥勒市支行申请21,440.44万元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缓解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河公司”)金钱上的压力,压降融资成本,同意红河公司以泸西-弥勒-开远支线管输费收费权质押,向农业银行弥勒市支行申请21,440.44万元贷款用于置换存量贷款,并同意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关于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农业银行弥勒市支行申请21,440.44万元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3)详见2023年9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企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9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34)详见2023年9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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